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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7-05-22 16:35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残联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0

 

 

 

 

 

 

 

佛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121号)精神,深入推进佛山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执行情况

我市领取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有6.41万人,其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2.56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残联的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较好地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所规定的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较大改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权益获得较好保障,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我市坚持“普惠+特惠”原则,保障和提升残疾人生活、康复水平,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残疾人保障相关政策。五年来,在重度残疾人托养、残疾人生活津贴、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残疾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残疾人康复救助和残疾人事业“五个一”工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尤其是政府重点民生工程“佛山市残疾人职业康复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志着我市残疾人服务工作迈上历史新高。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残疾人提供了较好的生活和服务保障。

残疾人生活和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五年来,我市在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给予部份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参保补贴,发放各类生活补助金,残疾人生活水平跃上了前所未有的新台阶。

残疾人康复需求基本得到满足。我市逐年扩大康复救助范围,把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定点康复,推进“康教一体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创新精神病防治工作模式;开展各类型的培训班专项活动,基本满足了我市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跃上新台阶。十二五时期,我市建立了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体系,推出餐厅服务、酒店房务、办公室实务等仿真工场及仿真测试方案,研制职业素质模型,有效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和从业稳定性,该项目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是我市残疾人工作的一项重大成果。此外,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就业需求调查,根据需求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就业培训,还引入社会力量发展社区辅助性就业,采取购买公益岗位、扶持个体企业、个人创业、网络就业等就业新模式,建立“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基地”,有效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确保就业稳定性。

残疾人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五年来,我市加快了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广泛开展依法维权工作和法律援助服务。开展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工作,加大对无障碍设施的监管力度,推行城市公共交通导盲系统,成功获得“残疾人维权工作达标市”的荣誉。此外,还较好地完成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各项工作。

残疾人教育工作取得新突破。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作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点项目,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开展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各区配齐特教学校,提升特殊教育水平,还建立佛山市残疾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对残疾学生给予补助,特殊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

残疾人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我市大力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扶持残疾人脱贫自立。残疾人自主创业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创设残疾人就业基地。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房对象等,开展各种形式的慰问和救济救助活动,有效提升贫困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残疾人文体工作成绩突出。五年来,开展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文化活动,极大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在残奥会、特奥会、全国残运会等国内外大型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在2012年第14届残奥会上,我市取得两金两银两铜,并打破两项世界记录的优异成绩,佛山市残联被省人民政府记集体一等功。此外,我市作为省聋人篮球、游泳和飞镖基地,也取得喜人成绩。残疾人运动员林福荣,还被授予“佛山市十大青年”荣誉称号。

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进一步健全了各区、镇(街)的残疾人组织,扩大了残疾人工作队伍,发展了残疾人专门协会,建立了社区残疾人协会,残疾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二、“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体目标,以佛山转型升级为契机,以“两个体系”建设为主线,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残疾人工作,改善残疾人状况,努力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全市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三、“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

——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升,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残疾人安居乐业,生活殷实、幸福、更有尊严。

——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中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人数达到90%。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全面提升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水平,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

——满足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就业规模和就业质量有新突破。

——深入开展扶贫行动,进一步改善贫困残疾人生活水平。

——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

——残疾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残疾人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

四、“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充分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作用,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坚持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讲求实效,加大投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坚持普惠加特惠原则。坚持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充分依靠现有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服务。

——坚持夯实基层、改善民生原则。切实加强残疾人基层服务工作,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开展各具特色的残疾人工作,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均衡发展。

——坚持项目带动,讲求实效原则。组织实施一批为残疾人办实事的重点工程和助残扶残项目,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的实际困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五、“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1.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制度性保障。

2.确保城乡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3.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主要措施:

1.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及特殊救助政策。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逐步提高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各项补贴标准保持在全省前列水平;二是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三是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监护人无经济能力的低保对象及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四是对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生活津贴、护理补贴但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给予临时救助;五是对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及时救助。

2.完善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是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购买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支付;二是对精神、智力残疾人及其他重度残疾人,由财政为其代缴部分或者全部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三是对持有《残疾人证》、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未就业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参保补贴;四是支持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五是鼓励开设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商业保险险种。

3.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政策。一是提升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保障残疾人医疗康复水平;二是逐步扩大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因病超出家庭经济负担能力、基本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三是加大对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救助,对0—6岁残疾儿童进行免费抢救性康复,提高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和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救助补贴标准,对定点康复机构实施补贴;四是实施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训练、重度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服药补贴标准等重点康复项目的提标扩面工作。

4.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一是各区、镇(街)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二是城镇困难残疾人在租赁公租房或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时获得相对的优先权;三是在回迁房、住房楼层分配等方面,应对残疾人给予照顾。

5.各级敬老院、福利院适度优先安排残疾人。

(二)康复服务。

主要任务:

1.加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康复服务能力,满足残疾人多元化的康复需求。

2.实施重点预防工程,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3.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标准体系。

4.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兴办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

5.加大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康复工作力度。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开展多层次康复服务。一是完善以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骨干、镇(街)工疗站为重点、社区康复点和家庭康复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二是全面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三是完善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加强综合医院康复科建设,完善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四是进一步推广“家庭病床模式”,依托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家庭的康复训练服务;五是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将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低视力康复纳入救助范围。

2.加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一是加大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的发展力度,扶持社会力量建设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二是加快各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各镇(街)康复服务机构的建设步伐,加强康园中心、工疗站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三是加大社区精神康复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做好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服务管理和宣传工作;四是提升康复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服务方式。

3.健全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一是加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医疗资源与辅助器具装配资源互补共享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开展假肢和辅助器具装配服务;二是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中心适配服务,逐步实现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4.深入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一是加大投入,完善由卫生部门、社会组织、家庭、个人组成的四级预防体系及信息管理系统,深入开展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宣传;二是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三是针对遗传、疾病、意外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实施重点干预工程。

5.加强康复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一是严格执行康复专业人才资格认证和职称评定制度,培养康复专业人才,把好康复服务技术关;二是严格执行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服务规范、服务评估机制,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加强监督力度,把好管理关;三是建立评残专家库,严格把好评残关。

6.加大对社会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兴办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二是加大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化社会团体或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三是完善佛山市残疾人康复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兴办的机构服务指引、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

(三)特殊教育。

主要任务:

1.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升残疾人教育水平和质量。

2.加大残疾人教育资助力度。

3.积极扩大特殊教育资源。

4.加大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力度。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一是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入园学习,开展残疾儿童随园保教试点工作;特殊教育学校积极提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服务;二是全面落实佛山市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政策,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全纳教育,对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三是加强“佛山市残疾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开展残疾人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

2.加大残疾人教育资助力度。一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幼儿)在享受我市十五年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教育的同时,仍可享受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资助;二是对考上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给予补贴,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3.推进特殊教育扩容工程。一是继续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和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的建设,逐步提高师资配备标准,严格按政策保障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经费;二是加强区域分工协调,优化特殊教育服务错位发展机制,市启聪学校主要面向全市招收中重度听力和视力残疾学生,重点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区属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招收义务教育阶段中重度智力残疾学生;三是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满足残疾人的入学需求;四是继续办好市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

4.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特殊教育服务。鼓励、扶持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申请办学资格,提供特殊教育服务。推动特殊教育学校与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组织等)合作举办分教点。开展向有资质的民办特殊教育机构购买服务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和举办特殊教育机构。

5.加大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四)就业服务。

主要任务:

1.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扩大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模。

2.增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3.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4.加大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

主要措施:

1.依法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一是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3〕11号)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招录和招聘残疾人就业,到2020年,市级残工委成员单位中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各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招录残疾人岗位,要给予放宽开考比例等倾斜政策;二是建立全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公示制度,做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超比例就业奖励制度和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制度;四是保障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

2.进一步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一是大力培育残疾人集中就业的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到2018年,市级至少建立两个规模化残疾人集中就业基地,每个区就地就近设立残疾人就业基地,政府对基地的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给予支持;二是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参照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收费优惠;三是规范和支持盲人按摩服务业发展,实行品牌化和标准化经营;四是搭建市级残疾人集中就业产品展销平台,将社会福利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项目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五是加强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资金奖励。

3.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一是逐步建立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及就业补贴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吸引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辅助性就业机构;二是加大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扶持力度;三是在辅助性就业机构中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岗位,纳入当地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范围;四是进一步完善社区康园网络建设与管理,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社区职业康复、文体康复和庇护就业场所,到2018年,每个镇(街)至少要建立1个社区康园中心(或工疗站);五是加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购买服务,根据不同类型、不同需求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4.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一是建立市、区两级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自主创业创造机会和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二是制定《佛山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办法》,残疾人创业将实施启动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扶持、补贴经营场地租金等措施,促进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

5.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一是完善市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中心的建设,以职业能力评估工作为中心,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指导、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失业登记和职业介绍等长效服务;二是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立残疾人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和劳动保障相结合的专业服务队伍,分类指导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与公共就业信息网络的联通,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发布和推荐残疾人就业等支持性服务。

6.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一是加大培训的投入,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培训,深入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定岗培训和创业培训;二是提升残疾人职业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并开展就业跟踪服务,对残疾人自行选择参加的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并成功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三是抓好残疾人职业技能优秀人才培育工作,办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四是开展与社会组织合作推进残疾人就业培训与就业服务工作。

(五)扶贫。

主要任务:

1.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

2.满足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需求。

主要措施:

1.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一是贯彻落实《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效开展精准扶贫服务;二是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扶贫范围,链接资源,开展结对帮扶。                                                                                                                                                                                                                                                            

2.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管理,加大农村扶贫的投入,以“公司+基地+农户”形式深入开展产业化扶贫,带动贫困残疾人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3.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培训。开发不同类别的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满足农村残疾人的培训需求。

(六)托养服务。

主要任务:

1.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2.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托养服务。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一是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力度,增强托养服务能力,基本满足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需求;二是办好区级托养服务机构,大力发展镇(街)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制定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不断提升托养服务水平和质量。

2.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重度残疾人家庭寄养、日间照料和集中托养服务机构。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化社会团体或组织开展日间照料、护理和居家服务。

3.做好托养服务行业管理。一是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托养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的管理;二是完善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社会组织资助和监管制度;三是低保重度残疾人和家庭无照顾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入托给予优先照顾。

(七)文化与体育。

主要任务:

1.加强残疾人群众性文体工作,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

2.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发展残疾人竞技体育,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运动员。

主要措施:

1.拓展残疾人文体生活平台。一是各类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继续向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提供环境、信息无障碍服务,为残疾人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创造条件;二是公共图书馆(室)开设视觉障碍者阅览室,设置盲用电脑,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并为残疾人提供便捷的借阅服务;三是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设立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专门场所并提供服务。

2.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活动。一是完善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丰富残疾人文体生活,增强残疾人身体素质;二是普及和推广适合各类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三是发挥公共文化机构、艺术团体作用,依托社区、学校,结合地方文化特色,大力开展方便残疾人参与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四是抓好市、区两级的残疾人运动会,有条件的区、镇(街)应组建残疾人业余文娱团体;五是社区(村居)每年组织残疾人文体活动不少于4次。

3.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体项目培训。一是完善市、区两级残疾人文体综合训练基地,抓好残疾人运动员、文娱特长人员的训练,形成梯次合理的残疾人文体人才培训体系;二是完善选拔、培养、管理、激励机制,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着力培养一批残疾少年运动员;三是积极组织和参与国内外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和文化交流活动;四是继续抓好残疾人运动员升学、就业等工作。

4.深入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一是办好国际聋人节、世界精神卫生日、国际孤独症日、国际盲人节、国际残疾人日、全国爱耳日、全国助残日、全国爱眼日、全国肢体残疾人活动日等残疾人节日专项活动;二是加大与媒体合作的力度,深度开展残疾人事业的相关宣传报道。

(八)法制建设和维权。

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权益意识。

2.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

主要措施:

1.充分保障残疾人权益。一是颁发实施新修订的《佛山市残疾人保障规定》;二是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三是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确保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有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工作者;四是尊重和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二是多渠道提高残疾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三是对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培训。

3.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一是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权益诉求;三是加大重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4.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切实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和加快建设残疾人维权工作机构,各区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继续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残疾人较多的镇(街)应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二是拓展法律援助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把残疾人法律服务向社区、村居延伸,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三是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

(九)无障碍环境。

主要任务:

1.进一步推进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加强无障碍设施维护与管理。

2.深入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

3.继续开展残疾人居家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主要措施:

1.依法推进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一是新建、改建、扩建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二是加快推进既有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区、园林绿地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的无障碍升级改造;三是加强无障碍设施维护、监督、管理。

2.继续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一是将无障碍建设纳入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规划中,与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二是抓好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社区、公共福利、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设施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三是大力发展智能公交车,让视力、肢体及听力、言语残疾人无障碍乘坐公交车。

3.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一是将信息无障碍项目纳入信息化相关规划;二是推进政务网站、公共服务网站无障碍改造工作,建设无障碍公共服务平台;三是大力推进金融、旅游、药品、食品信息识别等行业无障碍服务。

(十)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

主要任务:

1.加强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服务能力。

2.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有效机制。

主要措施:

1.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建设。一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残疾人服务设施立项、建设、资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特教学校等重点服务设施建设;三是加大镇(街)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建设,推广禅城区祖庙街道和南海区里水镇的残疾人综合服务模式;四是探索实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市、区和各区间资源适度共享制度,让残疾人享受更多更好的服务;五是加强残疾人支持系统建设,构建服务功能齐全的家属资源中心。

2.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一是制定实施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残疾人服务供给模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等各类社会机构;二是推行社会组织竞争性投标开展购买服务,确保服务效率和质量;四是培育一批残疾人服务龙头企业,在用地、信贷、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帮扶,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面向残疾人服务的技术和产品;五是扶持盲人读物、残疾人题材图书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出版。

(十一)慈善事业和助残服务。

主要任务:

1.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

2.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

主要措施:

1.链接资源,有效促进残疾人慈善事业发展。一是建立残疾人冠名基金,积极拓宽善款筹措渠道,广泛开展爱心捐助活动;二是各级红十字会、慈善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残疾人帮扶项目,采取公益创投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事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扶持;三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助学助医、扶贫开发等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慈善帮扶。

2.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一是健全志愿助残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助残志愿者注册登记、招募培训、活动管理、考核激励、资源整合等制度;二是大力推动助残志愿组织和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与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结对;三是建立志愿助残信息数据库,到2018年,在各级志愿组织注册登记的助残志愿者达到5万人以上;四是加大助残志愿者组织培育力度,加强助残志愿者培训,推进“社工+助残志愿者”联动模式,开展以日间照料、就业支持、支教助学、文体活动和爱心捐赠为主要内容的志愿助残阳光行动。

(十二)统计、监测和信息化。

主要任务:

1.加强统计监测,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基础数据。

2.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主要措施:

1.加强基层业务台账和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加强对各类统计数据资源的综合分析,发布残疾人事业年度统计公报;二是充分运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人口数据与业务数据的对接和管理。

2.大力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一是利用残疾人服务运用“互联网+”实现快速链接,提升工作效率和成效;二是加大投入,逐步建立残联内部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与公安、卫计、人社等有关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三是加强统计监测信息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检查、监督和管理,培养一支技术过硬的统计信息技术人才队伍。

(十三)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

主要任务:

1.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

2.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主要措施:

1.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充实人员,加大残疾人干部的选拨、培养和使用力度;镇(街)残联组织工作职责要明确,有独立办公场所、行政事业经费和日常办公设备;村(社区)成立残疾协会,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必备的工作条件和活动经费。

2.做好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选聘管理工作,将其纳入公益性岗位,并参照社会工作者员级的薪酬标准落实工资待遇,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

(十四)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国内外残疾人组织、民间机构的交流合作,拓展交流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借鉴国内外残疾人事务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六、“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监测和绩效评估

(一)建立与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府责任机制,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定位和责任。各政府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将目标任务逐年逐项分解,层层落实,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每年要向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执行情况。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其相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执行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监测评估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在“十三五”中期和末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二)建立与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和筹措机制,各级财政逐年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助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办法,合理使用好彩票公益金残疾人福利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