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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强模范——黎华均(肢残)

2013-03-20 11:33

广东省自强模范——黎华均(肢残)

 

 

    黎华均,男,45岁,中共党员,文化程度初中,肢体残疾,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委会大田村人。

    从1998年起,连续四届八年担任大田村民小组组长,2005年至今任高明区残疾人种养培训基地辅导员。无论在任村长或任培训基地辅导员期间,他都热心为村民和残疾人办好事实事,深得广大村民和残疾人朋友的爱戴,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在2008年被佛山市文明委、高明区文明委分别授予第二届“佛山十佳美德之星”和高明区“因为有你,情动高明”十佳人物光荣称号,而他也无愧是当今社会身残志坚,扶贫助残,无私奉献的道德楷模!

    在任村长期间,他带领大田村民大搞村内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解决山区农作物灌溉的难题,他想方设法为村民修筑好农田水利设施,引导山坑水补给灌溉。他还带领村民集体开发了200多亩山地,合力投资8000多元,购买了4万棵杉树苗进行栽种,为村集体带来可观的收入;为尽快改变大田村村道路难行、交通不便的状况,2001年冬至2002年春黎华均想尽了一切办法后终于筹集到了40万元资金(其中向外筹20万元,村出资20万元),将井头圩至大田村3公里的沙土路改造成3米宽18公分厚的水泥路。从此,大田村的农产品、山货的销路不用愁了,农产品的销价也提高了,买难卖难的问题解决后,极大地激发了村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2003年和2007年大田村先后被高明区委区政府授予“文明村”和“生态文明村”的光荣称号。

    2005年初,区残联为推进全区残疾人脱贫致富,计划建立一个扶贫助残猪苗场培训基地。他主动与区残联联系,与区残联合作成立了“高明区残疾人种养培训基地”,全面负责培训基地的日常工作。黎华均仅以成本价把自家养殖的猪苗卖给区残联,然后由区残联安排免费供给区内需要扶持的残疾人饲养,而他则主动无偿对残疾养殖户进行技术指导。 截至2008年12月,培训基地已17批次供应给86户特困残疾人家庭共827头猪苗,接受培训和帮扶开始自食其力经营养殖业的残疾人已达100余人,为农村特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提供了一条有效的就业途径。黎华均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培训基地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广大残疾人谋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