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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7-05-22 16:12

                                                      我市出台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残疾人创业 可获资金扶持

 

 

 

佛山日报讯记者张映红报道:18日,我市出台了《佛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实施启动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扶持、补贴经营场地租金等措施。
  目前,我市领取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有6.41万人,其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2.56万。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市将逐步提高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各项补贴标准保持在全省前列水平;同时,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监护人无经济能力的低保对象及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
  我市还将完善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购买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支付;对精神、智力残疾人及其他重度残疾人,由财政为其代缴部分或者全部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持有《残疾人证》、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未就业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参保补贴;此外,将支持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鼓励开设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商业保险险种。
  《规划》还提出,到2018年,每个镇(街)至少要建立1个社区康园中心(或工疗站);建立市、区两级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自主创业创造机会和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同时制定《佛山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办法》,残疾人创业将实施启动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扶持、补贴经营场地租金等措施,促进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