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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指南

发布时间:2012-10-30 来源: 【打印】【关闭】

职业介绍指南

 

  (一)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进入就业服务机构后,就业机构按以下基本程序提供服务;

  1、接待登记

  2、向用人单位提供残疾人信息,向残疾人提供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3、对残疾人进行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介绍残疾人的特性,指导单位如何录用残疾人就业

  (二)用人单位招聘程序:

  1、提交资料。用人单位办理招聘手续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填写招聘表格。

  2、选择招聘方式

  (1)现场招聘。如果招用的人数比较多,就业服务机构可以组织现场招聘会,这样用人单位可与求职者进行现场交流、双向选择,加上就业机构从中协调,起到一定的促成作用。

  (2)专场招聘会。就业机构搜集岗位信息,组织用人单位参加专场招聘会,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向残疾人发布招聘信息,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可通过电视台、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电子显示大屏幕以及街道、居委等渠道发布。

  (五)反馈招聘结果

  用人单位在办理招聘手续之日起,一周内将招聘结果反馈就业机构,就业机构将根据实际提供后续性服务。

  (六)求职须知

  求职人员应持有以下证件进行求职登记

  1、持本人残疾人证、身份证、学历证、失业就业登记手册或再就业优惠证、技术等级证等复印件,小一寸彩照2张

  2、到残疾人就业机构办理求职登记

  (七)应聘方式

  (1)求职者参加现场招聘会与用人单位交流洽谈;

  (2)用人单位信息有适合本人的,求职者根据用人单位或就业机构通知,到指定地点面试。

  (八)、反馈应聘结果

  求职人员成功应聘,应到向就业机构反馈应聘结果。若未录取,继续求职,就业服务机构继续推荐。